根據香港《公司條例》第622章, 在港成立的有限公司每年須委聘香港執業會計師為公司賬目進行核數 。
另外,香港稅務局要求公司每年在遞交利得稅申報表的同時,需附上經審核財務報表以作評稅之用。
此外,經審計的財務報表也用於銀行融資安排和政府補助或津貼申請等。
除年度法定審計外,公司可以為特別項目安排審計或鑒證,例如:
服務包括:
香港政府推出不同的資助計劃,支援企業於本地及海外市場的業務發展。
資助申請,項目中期或完成項目後,都需要按政府的要求進行項目審計,以取得資助撥款。
專項審計服務包括:
我們的審計服務不僅評估財務信息,還會考慮企業在營運上可能存在的風險。此外,我們亦會根據企業的財務報表和會計記錄,向有關人士提供具有針對性的經營業績評估。
1) 問價 - 請提供更多資料 , 以便我們更準確的報價 :
2) 根據清單 提供文件 (會計入帳 - 文件清單)
3) 審計
4) 簽收財務報表
審計費用:審計費用通常根據企業的規模和複雜程度而定,包括財務報表審核、內部控制評估等, 以下是一些香港中小企業審計報稅的收費標準,僅供參考:
收費標準僅供參考,實際收費可能會根據不同的情況而有所變化。
整個審計時長會根據工作量,複雜程度等因素而改變。 審計師會定期與客戶溝通,以便盡快發出審計報告。
依據《香港公司條例》及《稅務條例》,於香港成立的公司,需在每個財政年度就其財務報告進行合規審計,以便履行相關報稅義務。
其中,公司在收到利得稅報稅表後,需連同由註冊執業會計師審核的審計報告,一併交回稅務局進行評核。除確保企業的財務公正準確,也為該財政年度的公司納稅總額作出定案。
一旦公司長期忽視審計,公司財務的合法性可能被稅務局或銀行質疑,進而對企業帳目作出稽查,嚴重者可能會被指控洗黑錢等刑事罪行,影響公司及董事自身情況。
主要用於報稅, 轉股 及 週年大會上呈報
根據法例規定,於香港成立的公司,每年需為其財務報表作出審計,而財務報表需由在香港註冊的"執業會計師CPA(Practising)"進行審計。
所有公司或實體的財務報表,其審計要求都必須符合《公司條例》、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如果是在港上市的企業,更要符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規則》的相關審計要求。
所有香港有限公司被強制要求必須進行香港法定審計(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HKFRS)或(SME-FRE)), 一般中小企公司會根據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SME-FRE) 進行。
對於未曾審計的公司,只要是在香港成立,一般而言,稅務局會於公司成立後第18個月後發出首份利得稅報稅表。新公司的首次報稅的申報時間為3個月內。
屆時,公司東主有義務,在報稅表發出的3個月內,將公司首份審計報告,連同填妥的報稅表,一併交予稅務局審核。
自此之後,每個財政年度,公司應該都會收到利得稅報稅表,代表公司需每年妥善準備審計報告。
有些情況可以令公司無需遞交審計報告,就是當公司處於「未開業」的狀態。一旦公司未開業,可以向稅務局申報「未開業」狀態,考慮情況後將免於進行審計。
另外,有疑問指公司一旦不幸在財政年度未獲得任何收入,仍需要報稅作審計嗎?可惜的是,公司未有收入時,仍需要按實事填寫報稅表,並附上相關審計報告。
香港公司每年只須繳付利得稅,此稅項以利潤的16.5%來計算 ,利潤小於 HK$ 2,000,000 之公司可申請半稅減免,即8.25% 。如公司沒有盈利,也就不需要繳交利得稅。
通常習慣以每年的3月31日或12月31日作為年結日。香港公司第一年年結期最長為18個月。
香港公司一般以3月31日或12月31日作為年結日, 由於3月31日稅務申報期限較長(香港政府年結以3月31日), 一般會以3月31日為年結日。
需要,因公司成立是以盈利為目的,就算香港只扮演代收代付的角色,也需做帳、審計,通過做賬將整個代收代付的過程列式出來,然後視情況確定香港公司的實際收入。
根據《公司條例》,所有於香港註冊之有限公司,每年均須向稅務局遞交公司之財務報表及報稅表,以供評稅之用,而 有限公司 更需要每年聘請核數師進行 核數 (或稱審計、Audit) 一次,以確保公司的報稅表符合一般公認會計原則。
然而,如果公司沒有任何活動,是否可視為「不活動公司」 (或稱「休眠公司」),繼而免去報稅這個手續呢?首先,不活動公司必須符合以下兩個條件:
換句話說,如果公司曾在該財政年度進行任何買賣,或擁有銀行戶口,便不算是不活動公司或休眠公司。根據《公司條例》,除不活動公司或休眠公司外,仍需要每年編制及遞交財務報表作報稅之用,並聘請核數師進行 審計。
根據《公司條例》,所有於香港註冊之有限公司,每年均須向稅務局遞交公司之財務報表及報稅表,以供評稅之用,而 有限公司 更需要每年聘請核數師進行 核數 (或稱審計、Audit) 一次,以確保公司的報稅表符合一般公認會計原則。
然而,如果公司沒有任何活動,是否可視為「不活動公司」 (或稱「休眠公司」),繼而免去報稅這個手續呢?首先,不活動公司必須符合以下兩個條件:
換句話說,如果公司曾在該財政年度進行任何買賣,或擁有銀行戶口,便不算是不活動公司或休眠公司。根據《公司條例》,除不活動公司或休眠公司外,仍需要每年編制及遞交財務報表作報稅之用,並聘請核數師進行 審計。
自2023年4月1 日開始,税務局最新指引並要求,"不再接受零申报的報稅表" (即沒有審計報告及佐證),所有法團及業務,無論總入息的金額多少都必須提交利得稅報稅表連同所有佐證文件包括財務報表一併提交, 即所有香港有限公司需連同審計報告提交至税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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