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限公司是創業人士或中小企可選擇的另一種公司形式,一位擁有人的公司稱為東主公司(sole propietorship),兩位以上則稱為合夥人公司(Partnership)。無限的意思是公司擁有人(東主或合夥人)的責任是無上限,如公司出現資不抵債或是被民事起訴的情況下被申請清盤,公司的擁有人是有責任以個人的資產來清還公司的債務,因此以無限公司來運作生意比起有限公司來說風險較大。
無限公司屬個人公司而非獨立的法團身分,公司的稅款歸納到個人(東主或合夥人)的稅項中。公司為個人持有,沒有股份,因此有轉讓業務方面的效果較差,而且只能轉讓給個人,並不能被公司收購或持有。
1. 填妥網上申請表
2. 提供東主 / 合夥人的身份證 / 護照及住址證明
3. 客戶服務主任聯絡核實資料
4. 支付服務費用
5. 客戶親臨或以視像形式核實身份及簽署文件
如東主人數超過1位,每位額外需另付HK$500 手續費
7-8個工作天完成及領取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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